李健/摄影报道
日前,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举行主题为“推行执行救助保险,助力解决执行难”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围绕构建“执行+保险”机制推行执行保险救助、破解执行“死结”工作开展情况,发布一批执行保险救助典型案例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图为执行法官李守刚和负责执行保险救助的法官王超为11名困难执行申请人发放保险救助金15.44万元。
为解决涉民生案件当事人的实际困难,今年,东海县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与保险公司合作推出“执行保险救助项目”,该项目由法院作为投保人,将部分司法救助资金作为保费基数,为涉民生案件获得胜诉判决的当事人或者其亲属购买保险服务,由法院根据保险合同对申请执行案件进行实质性调查,再由保险公司进行审核,最终由保险公司发放救助款。保险救助的范围仅限于涉民生的执行实施类案件(不含财产保全案件)。今年3月份,东海县法院与人保财险东海支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先期投保总额50万元,并在连云港市率先启动了执行保险救助项目。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对12件涉及劳务工资、抚养费、交通损害赔偿等民生案件、11名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执行申请人进行了保险救助,救助金额15.44万元。
9月12日上午,东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大楼前举行今年首次执行救助案款集中发放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