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仇兆燕】12月18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保险业协会”)发布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成本保险行业示范条款,这是行业首次对此进行统一规范,具体包括《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水稻成本保险行业示范条款》《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小麦成本保险行业示范条款》《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玉米成本保险行业示范条款》(以下简称“示范条款”)。
保险业协会副会长王玉祥介绍,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呈现稳定增长势头。中国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0月末,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已超过2019年全年,达到了737亿元,同比增长21.8%。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加强农业保险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业保险条款通俗化、标准化,提升农业保险产品服务质效,在银保监会的指导下,保险业协会组织人保财险、中华保险、国寿财险等11家行业主体成立工作组,研究制定主要农作物、主要牲畜、森林等示范性条款。
据保险业协会介绍,示范条款的发布有助于确保种植户获得统一标准的保险服务,解决农户种植粮食作物的后顾之忧,促进农业保险在服务乡村振兴、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此前,保险业协会曾于9月召开农业保险工作座谈会,就示范条款以及农业保险承保理赔实务规范征求意见,共计收到了多方反馈意见114条,最终采纳57条。
总体来看,最终出台的示范条款在内容编制上更加通俗化、标准化,对保险期间、保险标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权利与义务、理赔处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同时,列举了常见灾害类型并予以释义,便于农户理解合同内容,保障农户知情权。
具体来看,示范条款有六大特点:
延长保险期间。三大粮食作物的保险期间由原来仅涵盖作物生长期,扩展到成熟(收割)时,解除了农户生产的后顾之忧。
扩大保障程度。此前农业保险主要是保障农作物的直接物化成本,没有覆盖地租和人工成本。针对此,示范条款中三大粮食作物种植保险的每亩保险金额,参照作物生长期内所发生的农业生产成本,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在原来直接物化成本基础上,增加了“地租成本”、人工成本选项,为农户提供差异化、高保障的农险产品。
统一责任范围。示范条款基本已包括了所有可能出现的主要自然灾害与意外事故,保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意外事故以及病虫草鼠害等,有效解决了保险公司现行条款责任不统一的问题。
提高了赔付水平。明确并提高了农作物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进一步增强了农业保险损失补偿能力。同时,示范条款对责任免除范围进行了精简或合并。
优化了理赔模式。兼容植株损失测定与产量测定两种主要的损失测算方式。当责任事故发生后,若可以确定损失率和赔偿金额的,保险公司应及时赔付,保障农户获得及时赔付。此外,示范条款增加了农作物遭受损失后可先行赔付的内容,有助于及时帮助农户快速恢复生产。
精简了责任免除。考虑到保险责任总体比较宽泛,在各保险机构先行三大粮食种植保险条款的基础上,对责任免除的范围进行了精简,提升农户获得感。
保险业协会表示,未来将持续深入跟踪示范条款的使用情况,协同推进示范条款和今年11月发布的行业基准纯风险损失率配套使用。一是做好示范条款的宣传工作。二是研究制定“农险承保理赔服务规范”。三是研究制定三大粮食作物产量保险以及主要牲畜、森林保险示范条款制定工作,持续推进健全农业保险行业示范条款体系,推动《指导意见》深化落实。据悉,目前人保财险、中华财险、国寿财险、太平洋财险等11家公司已开始根据示范条款开发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