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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药品已纳入医保目录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本站  阅读:1058 [返回]

新冠肺炎药品已纳入医保目录

【记者 朱艳霞】

12月28日,国家医保局召开2020年医保药品目录新闻发布会。《中国银行保险报》获悉,《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调整工作全面完成,最新版国家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所列药品已被全部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经过本次目录调整,119种药品被调入目录,29种药品被调出目录,最终目录内共计2800种药品,其中西药1426种、中成药1374种,中西药比例基本持平。新版目录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国家医保局介绍,目录调整过程牢牢把握“保基本”的功能定位,通过调出临床价值不高的药品、谈判降低目录内明显偏高的药品等措施,特别是近年来集中带量采购“以量换价”进一步挤压药价水分,实现“腾笼换鸟”,确保基金安全。

经专家评审,共计29种药品被调出目录,主要为临床价值不高且可替代,或者被药监部门撤销文号成为“僵尸药”等品种。

同时,首次尝试对目录内药品进行降价谈判。评审专家按程序遴选了价格偏高、基金占用较多的14种目录内药品纳入谈判范围,这些药品单药的年销售金额均超过10亿元。经过谈判,14种药品均谈判成功并保留在目录内,平均降价43.46%。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调整高度重视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品的保障工作,将利巴韦林注射液、阿比多尔颗粒等药品调入目录,最新版国家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所列药品已被全部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国家医保局根据初步测算,通过谈判降价和调出目录,能够为基金腾出一定空间。由于在目录调整过程中,新增的119种药品多数是经过谈判实现降价的独家药品,预计2021年增加的基金支出,与谈判和调出药品所腾出的空间基本相当。从患者负担情况看,通过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预计2021年可累计为患者减负约280亿元。

在抗癌药方面,2018年,国家医保局组织开展了抗癌药专项准入谈判,最终17种药品谈判成功纳入目录,并于今年底协议到期。这17种抗癌药中,3种药品有仿制药上市被纳入乙类管理。14种独家药品按规则进行了续约或再次谈判,平均降幅为14.95%,其中个别一线抗癌药降幅超过60%。经测算,14种抗癌药降价,预计2021年可为癌症患者节省30余亿元。同时,本次调整还新增了17种抗癌药,其中包括PD-1、仑伐替尼等新药好药,目录内癌症用药的保障水平明显提升。

据了解,今年新确定支付标准的药品,其支付标准与新版目录同步,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2022年12月31日截止。协议期满后按照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有关规定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