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会嘉宾认为,保险经纪人应充分发挥全社会风险管理顾问应有的作用,以维护消费者权益为中心,利用自身专业价值赢得消费者信赖,积极宣传“保险是一种消费品”的理念,并在这种理念指导下,参与产品创新。而成立保险经纪人行业组织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有利于提高监管效率,进而促进行业发展。
此外,伴随规模的逐渐增大,保险经纪公司希望成立保险经纪行业协会的呼声渐高。据韦莱保险经纪公司总经理马波涛介绍,英国早在1977年就成立了保险经纪人协会,美国也有专门的保险经纪协会,称为美国独立保险代理经纪人协会,代表全美国30万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向消费者提供比较广泛的保险及其他金融服务。
在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也均有类似的保险经纪行业组织设立。
除对设立协会的诉求外,与会多家保险经纪公司也均提出,希望监管部门能对他们研发出的创新产品在报备上给予支持。据了解,目前这项工作已经重新启动进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