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初,劳合社(Lloyd’s)公布了最新研究报告——《21世纪沉船打捞的挑战和影响》(The challenges and implications of removing shipwrecks in the 21st century)。此次发布的报告集中在现代海运市场的关键问题——沉船打捞的复杂性和不断上升的打捞成本。报告探讨在深海处打捞沉船遇到的问题,探索考虑商业、运营及人力因素的监管框架,研究成本上升的原因对保险业的影响,提出对海洋产业关键利益相关者的建议。
“泰坦尼克号”(Titanic)的沉没被认为是20世纪人间十大灾难之一,去年,为纪念沉船100周年,在美国三城市对打捞上来的珠宝进行了首次公开,引发新一轮的关注热。“泰坦尼克号”是一艘奥林匹克级英国皇家邮轮,于1912年4月在她的处女航中撞上冰山,船体裂成两半儿后沉没,预定航线从英国南安普敦出发,途经法国瑟堡-奥克特维尔以及爱尔兰昆士敦,计划中的目的地为美国纽约。如今,这艘巨型邮轮沉睡于纽芬兰南部的大西洋海底。那么,为什么多次打捞只针对小物件而不将船体整个打捞上来呢?
劳合社作为一个海上保险人以海运保险起家,经过300多年如今已经发展成为世界最特别的保险市场,可承保全球范围内的具有挑战性和独特性的风险,然而,海运市场仍然是劳合社最基本、最稳定的市场,2012年海运保险保费交易量为30亿美元。劳合社海上保险承担船体、货物、财产和海上责任风险的直保和再保业务。包括劳合社在内的保险公司承保的船壳险不包括对沉船打捞的赔偿,一般船东会加入互助性的保赔协会,由协会对入会船只进行统一的管理。国际保赔协会(The International Group of Protection and Indemnity club,IG of P&I Club)大伤亡工作组对过去十年最昂贵的打捞作业进行分析,排前20的沉船残骸清除总成本目前是21亿美元,并且还将不断更新。保赔协会的初步研究结果显示,造成沉船打捞成本增加的主要是由于沿海国家主管部门的要求——往往是由于环境问题,同时,技术的发展和更复杂的工程方法提高了环境效益,比如消除深海处残骸的潜在污染、打捞时间、昂贵的沉船打捞变得更为可行。
航运业在世界经济和贸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劳合社的海运市场有着悠久的历史,在航运业及支持航运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保险公司通过承担为航运事故中物理损失、破坏、债务等提供补偿的风险来实现保险业务操作和公司发展。一个航运事故及随后的打捞能代表实质的风险集中度,像包含在如一艘大型邮轮的巨型船体及责任风险的损失均为保险公司承保对象,例如劳合社现实航运事故场景,在环境敏感区域内一艘大型邮轮和一个满载的油轮碰撞。船舶类型、大小、位置和危险的性质将决定每个案件的复杂性。
保险公司、船舶所有人、打捞承包商等对沉船残骸清除的费用上涨都是非常关心的,沉船清除不仅变得越来越透明化、越来越昂贵,同时也越来越普遍,通常每年全球有约1000次严重的航运事件。一般情况下,对环境态度的改变及媒体的关注意味着沉船残骸应该被清除。
《21世纪沉船打捞的挑战和影响》中指出,由于少数典型案例相关成本的显著上升,处理沉船遗骸的成本在过去十年中有很大上升;虽然沉船打捞已经被纳入到海商法的法律框架下,但在不同监管框架下对沉船打捞法规不一致使打捞成本存在不确定性;沿海国家有关当局在沉船打捞行动开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在清除沉船的一系列作业中,打捞作业是最主要的,有些是简单的,但有些是复杂且漫长的,要求使用稀有的起重设备;环境因素是打捞作业的关键因素,将显著地影响打捞成本;失事船只的位置是清除的成本中心;船体容量的增加和货运量的增长使打捞清除费用增加;在航运事故成本中人员伤亡、补偿仍然是成本上升的一个重要因素,然后才是沉船;由于打捞成本的增加,保险公司、保赔协会成本也在增长,最终影响的是船东;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合作是解决有关打捞问题所必需的。
过去所发生的海难事故的损失和伤亡及沉船打捞中涉及到的各方面,证明专门从事相关工作的保险专业人才存在的必要性,这些人必须具备商业知识和技术技能,在接下来的重大事件期间即灾难发生后,迎接评估灾难性损失、沉船打捞成本估算的挑战。虽然处理这些问题的技能和知识的真实体验还没有发展出替代,但诸如此报告在内的出版物还是可以帮助所有利益相关者,为他们后续关注问题提供不同的意见和视角,此报告由劳合社委托完成,对促进这一过程发展有很大的帮助。
沉船打捞对保险业的影响与挑战
国际保赔协会成员间通过竞争获得业务,他们的竞争对协会的被保险人即船东来说是有利的,这些协会汇集了更大的风险,使被保险人的风险能被分散出去。
在分析沉船打捞成本上升对保险业的影响与挑战前,首先对当前保险、再保险安排有一个背景了解是非常有必要的。海上保险安排架构: 当事人从事商业海运活动通常会投保大部分的可能发生损失的风险,保险可覆盖船体物理损失、机器损坏、货运险及第三方的责任险,其中船体和机器险、货运险由包括劳合社辛迪加在内的保险公司提供,三方责任险通常由船东加入的一个独立的、非营利性的船东互保协会提供,即保赔协会。每个协会由成员自己控制,由专业的管理公司进行管理,船东也可以通过缴纳固定的商业保费来购买第三方责任保险。
(南开大学国际保险研究所供稿)
出处:中国保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