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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擅改“雾霾险”条款被罚50万

发布日期:2014-09-03   来源:本站  阅读:1579 [返回]

保监会公布对人保财险“雾霾险”的处罚决定,因其擅自更改保险条款,已触犯《保险法》的有关规定,被罚款50万元。

    早在今年3月,人保财险和平安财险相继推出针对天气预测的财险和健康险。一经推出就在网络上引发极大的争议,仅数日后,该类产品就被叫停。保监会公布的信息显示,人保被罚的原因是“擅改备案条款”,因为这备案时条款是符合保险原则和相关规定的,在销售过程中却悄然改动。

    保监会表示,经调查发现,人保财险存在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的违法行为。2014年3月,人保财险向保监会备案“空气污染健康保险”条款费率。3月17日至22日,人保财险在官方网站销售该产品27份(含退保5份),实现保费收入2629.16元。在已售的有效保单中,人保财险均通过保单上的“特别约定”改变了经备案条款中的保险责任。

    备案条款显示,如因空气污染造成被保险人健康受损,并需要治疗、护理的,保险公司将根据相应的条款进行赔付。而在实际销售中,人保财险通过保单中地“特别约定”删除了部分内容,将保险责任简单的归结为只要被保险人所在城市连续5日空气污染指数超过300就可获得相应的赔付。保监会认为,人保财险未按规定销售“空气污染健康保险”的行为,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危害后果较为严重,因此开出高于总保费200倍的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