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林】
7月26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霍学文在“北京市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工作推进会”上介绍,北京将采取十项工作举措更好地落实国家金融业开放政策,为金融业扩大开放做好支撑服务。
具体来看,十项举措包括:
一是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全面参与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对在新一轮金融开放中新设的外资机构,将支持其全面参与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QDLP)、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外汇管理便利化等试点。
二是支持外资金融机构率先享受金融领域培育扶持政策。
三是对外资金融机构建立服务管家制度。未来,将为每一家新设外资金融机构配备专职服务管家,随时响应企业诉求。
四是建立外资金融机构登记注册绿色通道。北京开办企业今年可以实现最快1个工作日领到执照。外资金融机构获得监管部门许可后,将第一时间支持机构在京注册登记。
五是建立外资金融机构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对新设外资金融机构的金融人才,优先对接本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办理人才引进和落户手续。
六是加强对外资金融人才生活服务保障。对新设外资金融机构的金融人才,支持其入住本市国际人才社区,对接本市教育、医疗等资源,提高对国际金融人才和外籍金融人才的教育、医疗服务品质。
七是推动金融功能区提质升级行动。针对11条金融业开放措施确定的征信评级、资产管理、货币经纪、保险和再保险、证券期货、债券承销、投资管理等重点领域,重点打造金融街、CBD、北京城市副中心国际财富管理中心、丰台丽泽金融商务区、石景山银行保险产业园、北京金融科技与专业服务示范区、房山金融安全产业园和基金小镇、顺义离岸金融区等金融功能区,承接相应机构落地,全面提升配套服务品质和商务服务环境,在办公用房、人才服务等方面创造优惠条件,给予优先保证。
八是全面对接各行业协会和国家金融基础设施平台。
九是支持在京金融机构开展同业合作。
十是提供金融科技创新平台服务。支持外资金融机构与在京科技创新企业深化合作对接,鼓励依法合规有序开展金融科技创新,在金融科技研究院和“监管沙箱”机制中鼓励外资金融机构参与。
“上述措施,我们将与国家金融开放政策同步实施,同步落地。”霍学文说。